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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是常德市交通规费征稽处 - 征稽动态
 
 
“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规划

    常德市交通规费征稽处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交通规费征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汽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依法上路上户对有车单位和个人缴纳交通规费的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并对欠费的车辆进行查扣补征和实施行政处罚。从1993年成立至2007年底,全市共征收交通规费30多亿元,年均征收2亿元,年均增长10%。

    我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103号)、《湖南省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欠缴交通规费车辆行使稽查和补征职能。因此在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等设置征费稽查站进行稽查时,涉及到公路交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要是存在稽查过程中事故灾害突发性较强,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加强对交通规费征收、稽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做好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交通征稽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现状分析

    1、交通稽查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

    常德交通稽查安全管理机制由交通稽查安全监督管理和救助应急指挥两大机制构成。稽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行区县(市)属地负责制。处机关和各征稽所应明确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各相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保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最低的限度。

    2、交通稽查的风险较易控制

    今年来,随着交通的迅速发展,车辆的数量也不断增多,但我处执法人员始终坚持“公正执法、言行文明”的原则,极大的减少了稽查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形成由市处统一协调指导,各所、相关科室分级负责的工作体系。

    (二)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按照预案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三)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及时了解突发事件的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启动相应预案措施。

    (四)依法规范,注重效果。应急处置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开展工作,规范应急处置行为,使交通稽查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始终做到有利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发展目标

    1、设立应急组织机构。设立常德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征稽工作中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征稽所设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2、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处机关及各征稽所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后的上报程序、现场交通控制方案、人员协调方案、物资供应方案等。建立资源数据库,对应急机构、风险隐患、应急队伍、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地管理并实施监控。

    3、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处机关及各征稽所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上一级管理机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响应,并实施现场指挥和抢险救援工作,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4、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一是队伍保障,处机关及各征稽所应组织有经验的应急抢险队伍。二是通信保障,应急指挥小组及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电话在事件发生后,应保障畅通,应急网络电话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及时畅通。三是技术保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及备用制度等方案。四是监督保障,处机关对各征稽所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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