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全面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年,也是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征稽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腐、促进和谐发展等内容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工作成效明显。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进一步抓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我们对照《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处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办公室协调、监察室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了相关会议,理顺政务公开关系,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联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根据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有关精神,制定并下发了《常德交通规费征稽处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建设的通知》;认真做好了《常德交通规费征稽处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我们将政务公开在处网站、处宣传栏、各所征费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地,便于群众阅览。凡涉及职能类,在处公开栏及网站上公开;涉及政策法规类、服务类的,在处网站及各征费大厅公开;涉及工作动态的,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公开,凡涉及组织人事工作的,通过会议及拟文下发。同时还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按照要求,对照《政务公开目录》,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根据我处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对外重点公开内容:1、单位概况、机构职能、科室设置、分布及主要职能、处领导简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职责等;2、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文件;3、职责范围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依据等。服务承诺及监督投诉。4、事业发展、行风建设取得的重要成绩、重大成果,征稽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等。对内重点公开:1、机关内部管理规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机关经费预算、执行情况;3、人事任免、奖惩录用、评先评优情况;4、机关基本建设情况。
在公开原则上,我处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重点,对本单位推行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
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主要通过公开栏、会议形式实行政务公开,根据发展需要,我们还通过常德市交通规费征稽处网站在网上公开,各征稽所通过征费大厅的滚动显示屏和触摸显示器将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
在公开程序上,我们首先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布。
在奖惩措施上,把政务公开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量化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统一部署,统一考评,年终表彰。
为了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处除在门户网站、宣传栏上公布外还广泛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创造了更加开放,更加民主,更加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我处分管领导还参加了市电视台“嘉宾访谈”栏目,就征收政策、征费标准及热点、难点问题现场答问,解答群众的疑惑,使广大群众对我处的工作有了全面深刻的理解,进一步促进了规费征收。
三、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务求政务公开工作富有成效
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处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分析总结,提出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将这项工作落在实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看到了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工作力度不大。有时抓一阵,停一阵,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有待进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三是公开内容有时更新慢,缺乏动态内容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下一步我处将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创新思路,积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力争取得了更好的成效。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